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下设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用业务决策委员会、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推荐业务内核小组六个专业委员会。公司总部设有19个职能部门,下辖53家营业部、1家分公司(上海分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