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大师纳什日前车祸身亡,他的纳什均衡理论是商业策略的基础。有一部以其为原型的奥斯卡影片《美丽心灵》,单看译名有点摸不着头脑,英文是A Beautiful Mind。确实是极其聪慧的头脑,博弈论如今在竞争与合作的环境下广泛应用。
博弈论经典的假设就是囚徒困境,人人都是囚徒。假设两个合伙犯案的人Bill、David被警察抓了,他们各自被分开审讯。他们都有两个选择:守口如瓶(合作)和背叛同伙(竞争)。其可能的结果如下:
理智上,Bill、David都应该选择背叛,因为在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背叛的情况下,以自身利益出发,背叛是优势策略。也就是无论一方选择的是沉默还是背叛,另一方选择背叛时,判刑时间最短。由此得出都被判5年的整体最糟结果,由理智的损人利己得到的是整体的不理智的损人不利己结果,崩盘。
以上是单次博弈的最佳选择,但如果换一个环境,博弈参与者参加持续的多次博弈,结果会怎么样呢?职场上的情形就是持续多次博弈的环境。下属之间单次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两人都挖空心思排挤对方,谁也没有捞到多大好处。但职场是持续多次博弈的环境,还有上司参与引导博弈过程和制定奖罚制度来引导博弈行为。
假设下属的利益总和与上司的利益或组织的利益正相关,从上司/组织的角度,两个人相互竞争的总收益为20,最小;一人合作另一人竞争的总收益为30,次之,而两个人都选择合作总收益为40,最大化。
参与双方在持续博弈中的理性选择是基于信任的合作。但持续博弈的最后一次,从理性选择来看,越是信任对方会保持合作,越应该选择竞争达到对方吃亏、自己占便宜的结果。最后一次博弈的情形有:1)捞一票就走人;2)把对方置于死地无力翻身。
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在没有约束机制的情况下,既然最后一次无法合作,那倒数第二次同理无法合作,以此类推保持合作是极为困难的。则基于这个理论,合作仅能在无法确定最后一次何时到来时成立。
所以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它必须符合以下定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前提是“人所不欲,勿施于我”。即职场的最优策略是在人人事实上都是“坏人”的前提下,要装作“好人”,并以“坏人”的方式对待“坏人”。
在我看来这个想法的美丽之处是承认人都是自私的,在此基础之上可以逼迫这些“恶人”成为“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