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唯物辩证法指导银行监管工作

作者:任庆华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2018-05-28 13:46:34    浏览:1881

51金融圈

银行监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由于银行业在经济社会中的特殊性,银行监管不能就银行论银行,需要统筹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改革三大任务,妥善处理好银行、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要做好银行监管工作,必须坚持以唯物辩证法这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准确辨析、善于化解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矛盾,才能守住合规和风险的底线。

认清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树立科学监管思维

银行作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信用中介,一方面,存款兑付的刚性和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注定银行靠经营风险赚取收益,也就是说银行经营的风险具有内生性,银行始终面临着来自存款人的流动性风险和来自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这是矛盾普遍性的表现;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影响金融风险形成的各方面因素也相应变化,对金融风险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使得同一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在不同时期表现出它的特殊性。

做好银行监管工作,就是要准确把握金融风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并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对金融风险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为此,需树立四种思维:一是反向思维。银行机构受利益驱动,具有规避监管、掩盖违规和风险的内在冲动。这种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矛盾,在不同的阶段表现也不同,如在经济上行快速增长阶段表现为违规拓展业务、以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在经济下行风险暴露阶段表现为刻意掩盖风险、粉饰经营数据。作为监管者一方,要从矛盾的一个方面即银行出发,适时运用延伸调查权等手段,反向剖析矛盾的另一方面,如借款客户的真实经营状况,从而准确揭示贷款风险。二是逆周期思维。金融风险随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在经济上行期,银行资产规模快速扩张,风险低、利润增长快,以致有的银行高管感叹“利润太高不好意思公布”;而在经济下行期,风险暴露、坏账增加,银行抗风险能力下降。银行风险暴露与经济周期的不对称要求监管者具备逆周期监管思维,即在经济上行期“过好日子”时增提拨备、增补资本,在经济下行期适当下调监管标准、释放风险准备,做到“以丰补歉”,提升银行化解风险能力,也有利于银行在经济下行期保持放贷能力,从而起到熨平经济周期的作用。三是整体性思维。银行与借款客户之间矛盾双方的地位随着经济的波动而变化,在经济上行阶段借款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造成银行“垒大户”、企业过度贷款问题,从而埋下风险隐患,以致出现“企业被贷款撑死”的现象;在经济下行阶段银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银行非理性的停贷、收贷让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此外,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银行对客户的授信关系不止贷款,还有通过同业、理财等渠道的类信贷业务;除了贷款、类信贷的表内业务,还有表外乃至表表外业务。监管者要动态观察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和矛盾表现形式的变化,不能囿于一隅、盲人摸象。四是系统性思维。银行联系千家万户,为实体经济提供血液,金融风险也具有高传染性和社会危害性,监管者往往要面对银行与借款人、银行与存款人、银行与银行、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多个矛盾,需要对这些矛盾作总体把握,既要甄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又要辨析矛盾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的统一 守牢合规底线 妥善化解风险

监管者与银行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对立性表现在金融执法、打击违法违规与银行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和冒险冲动之间,统一性表现在都是为了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在现阶段,监管者的合规要求与被监管者的合规表现之间存在的主要是对立性,取决于银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一股独大与内部人控制问题交织。二是内部控制不完善,执行力层层衰减。三是风险文化存在偏差,片面追求增长、以业绩论英雄的经营理念还未根本扭转。银行合规管理不到位是前些年金融乱象越演越烈的重要原因,也是银行监管部门从严监管、重点治乱针对的主要问题。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监管者仍要把合规问题作为主要矛盾和监管重点来抓,切实守牢合规底线,严格界定银行经营的合规和风险边界。要守住合规底线,除了明确的导向,监管者还得善于在各种矛盾中抓住合规这一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查某商业银行重组为例,重组牵头人以时间紧、难以操作为借口企图更改重组方案,将财务重组后募集新股东的原则变更为简单的股权收购重组,监管部门以该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省局无权变更为由予以拒绝;此后,在审查重组方引进的新股东过程中发现数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虽在财务指标上符合当时的准入标准,但监管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予准入。

监管工作涉及矛盾关系最多的要数贷款风险化解特别是集团客户、区域性贷款客户风险化解工作, 涉及到银行保护债权安全、贷款企业维持经营、保障工人劳动权益、地方政府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关系,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原有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主要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降为次要矛盾,或者说这一主要矛盾的转化要以其他矛盾的化解为前提。面对这种复杂情形,监管者要运用两点论的思维,不能用矛盾一方排斥另一方、用一种矛盾排斥另一种矛盾,妥善处理好银行、企业、政府之间的关系,在维护稳定、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化解贷款风险,实现以时间换空间,避免发生处置风险带来的风险。比如某地区钢贸贷款风险化解就是一典型案例。该地区钢贸贷款风险爆发时涉及债权银行数十家、钢贸企业数百家、贷款金额数百亿元。监管部门按照“抱团取暖、稳面打点、有保有压、恢复诚信”的原则统筹协调处置,与地方政府密切联动,协调债权银行重组贷款,动员钢贸企业主动还款,千方百计拆解担保圈,坚决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通过多管齐下的措施该区域性贷款风险显著化解,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金融安全。

讲求统一性 促进矛盾转化 着力改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矛盾关系,因客户带来的回报和风险而有所不同,对优质客户来说是统一性大于对立性,表现为高端服务、私人订制,在这里优质客户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薄弱领域和弱势群体来说是对立性大于统一性,表现为融资难融资贵、服务不充分,在这里银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从小微企业在支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层面来看,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此,监管者需要辩证而全面地考察上述各种矛盾关系和矛盾的各个方面,坚持市场性和社会性并重的原则,一方面,推动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解决矛盾双方的错位问题,促进矛盾由对立性持续向统一性转化。比如,小微企业贷款难有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两个方面的原因,对于小微企业经营风险高、生命周期短、信息不透明、抵押担保不足等问题,采取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公司、提供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整合工商税务信息等措施;对于商业银行方面存在的贷款主动性不足、资源投入不够、产品和服务跟不上等问题,监管部门要进行监管督促和考核(要求商业银行的小微贷款余额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要求商业银行在机构、人员、信贷规模上配置专门资源,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提高容忍度等。应该说,上述措施对缓解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错位问题、改善小微金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又比如,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和老百姓投资意识的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增长,相应地监管部门收到的老百姓对理财业务信访投诉也大幅增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工作人员存在误导销售,以致“存单变保单”、“低风险产品变高风险产品”问题屡见不鲜,而对误导销售问题又难以取证。对此,监管部门推动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实行“双录”(录音、录像),“双录”之后针对理财业务的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有力地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金融服务的和谐与公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思辨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监管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提升监管有效性、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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