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对来说生态相对健康。Facebook作为社交网络掌握了大量的流量,在社交网络之外,苹果和谷歌凭借更底层的手机操作系统,可以对Facebook形成制约,巨头间互相制衡,霸权思维受到严格的法律监控。由此,各种创业、创新型的公司不断生长,形成百花齐花的局面。而国内的移动互联网端,流量一家独大,才不断出现各种“二选一”,各种“封杀”,才会出现创业生态和互联网生态不正常,在流量的“大钳”之下,出现了“大树底下不长草”的现实。
正所谓,一花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才是春。互联网的流量是一种公共资源,掌握在这些大平台手上时,就需要向社会做权力让度,把权力关进笼子,放弃可能的垄断思维。当然,这种放弃,显然不是靠自觉自发的觉悟,应该是在法律制度、管理规范下的必须应答的选项。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指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需要优化市场环境,更好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要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这就是一个很明确的信号,这种信号具有重大导向意义。
在当前情况下,无论是互联网企业、学术圈还是公共政策平台,需要从实际出发,从发展大局出发,重视相应的伦理道德、社会学和法律研究,构建起有理、有利、有节、有序的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体系,使得网络生态健康、规范有一个很好的政策、法律的保障。在这其中,中国的互联网巨头需要理性审慎面对自身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换句话说,有些问题是底线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还是生态问题。
可以跨界,可以“世界”,但基本的底线,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