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在10月1日当天实施,这包括工资薪金起征点从现行的3500元提至5000元,且3%、10%和20%低档税率范围也比以前更宽,比如以前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适用3%税率,而未来适用3%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一些企业和个人已经开始提前筹划如何合理避税。
不过,10月1日减税能否成行还取决于个税草案能否获得全国人大的通过。一审之后,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在8月和10月份会审议相关法律案,个税如果要在10月1日施行(10月份个税征期在11月15日前),至少在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获得通过。
国家行政学院冯俏彬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相关部门提出在10月1日率先施行减税,目的是想让减税效果尽快落地,由于这份草案是经国务院讨论通过的,因此也有可能通过,但最终决定权则在全国人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既然个税草案提出10月1日率先实施减税,这就表明了起草部门的设想。不过这一做法是否适当值得商榷。由于这次个税草案是对个税体制的重构,直接影响千家万户,立法不应走过场,应该充分讨论,体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目前个税草案反映的意见也不少,应该好好修改,如果明年全国两会上交由人大代表讨论通过最为理想。
6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分组审议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修法是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考虑到个税法与百姓自身利益关系密切,建议对草案继续修改完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将再审。
这次会上对个税草案讨论的焦点集中在5000元起征点是否合适,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抵扣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