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商法实施前夜警钟敲响:美女代购被罚550万 坐牢10年

作者:匿名    来源:腾讯    发布:2018-11-09 09:34:58    浏览:1520

51金融圈

游燕绝对不曾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代购行业“里程碑式”的人物。

11月2日,“TSHOW进口服饰”淘宝店在首页贴出了一封道歉信,该店店主游燕在信中写道:“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2013年开始,游燕通过快递邮寄、雇用“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带货入境,在淘宝销售。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进境时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抓获,同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逮捕。

经统计,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约人民币1140万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约300万元。2018年2月2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这一事件犹如一个信号弹,惊醒了代购圈的美梦。作为游燕的同行,刘女士对时间财经表示,这一事件意味着,维系了代购行业13年繁荣的旧的游戏规则正在加速崩盘。

与量刑过重无关

在案件曝光后,网友们最大的争议集中在了一点上:是否量刑过重,而这样的量刑是否是为了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网友们产生这样的疑问很正常。刚刚过去的范冰冰偷逃税款案,范冰冰逃税数亿人民币,最后免于刑罚处罚,而为何游燕逃税300万元人民币,就要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相关律师对媒体表示,因为游燕不仅是逃税,更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罪。根据《刑法》规定,偷税25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而走私货物、偷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据《刑法》规定,对游燕的量刑已是最低量刑。

这个案件反映的不是量刑过重的问题,而是海关对代购的监管变严的问题。

9月28日,代购们被这样的朋友圈信息刷屏了。

当天晚上,上海浦东机场严查代购,所有人全部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仅一个航班抓了100多人。出关的补税区,成片的代购滞留机场,等待缴纳罚款。一个被缉查的代购男子径直跪在海关办公室,他被查出代购了数款几十万的名表,价值178万人民币,因情节严重,被缉私队羁押。

这并不是偶然事件。11月4日,大连机场整班代购都被查被税。而烟台海关近日发布,从7月以来,烟台海关查获了13起关于代购的案件线索,案值约79.9万元。

这些严查行为发生的大背景,是中国对代购行业监管的进一步加强。今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行业简称《新电商法》),《新电商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电商法》规定所有电商经营者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依法纳税。

代购的黄金时代即将结束

距离2019年1月1日仅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也将是个人代购甚至小型代购电商最后的存活时间。之后,中国将不再有它们生长的土壤。

代购产业起步于2005年左右。当时,出国留学生或工作的人数逐渐增加,这些人回国时有时会顺便帮亲戚朋友带一些当时的稀罕物件,比如手表、皮包、首饰或者化妆品。后来越来越多的境外导游和空姐也随之加入这一行业,一些头脑聪明的人很快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开始穿梭两地做起了职业代购。

这些聪明人所发现的“文章”是:进口商品特别是奢侈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在国内价格比国外贵,一是因为中国较高的关税,二是部分产品被代理商垄断;人民币汇率逐步走强,到国外购物价格更便宜了;消费者希望通过代购购买一些国外一些质量较好但国内没有销售的产品;代购可购买更多样的商品;互联网技术、电商、物流的发展支撑了代购的发展;随着国内经济向好,消费者购买国外商品特别是奢侈品、化妆品等的需求持续增长。而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推动了奶粉代购业的井喷式爆发。这些便是代购生长的土壤。

刘女士透露,一些代购还会利用信息不对称赚钱。在中国被认为是顶级韩国护肤品牌的“后”其实在韩国经常打折,而且折扣力度非常大,有时能达到3折左右。代购们可以靠着这样的折扣空间赚取更多的利润。这样的情况,在美国代购圈同样存在,美国一些大品牌特别是运动品牌经常会将一些商品交给专门的特卖商店打折出售,折扣幅度可相当可观。

不过,代购之所以能产生巨额差价,更重要的是因为很多代购偷逃税款。根据规定,个人自带货物,不管是自用还是代购,价值5000元人民币以下免税。超过这一额度则需要报关,否则属于走私行为。当走私普通货物的逃税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时,就触犯了《刑法》。但由于税费较高,不少代购从业者不惜铤而走险,打海关抽检的“擦边球”。即使2014年海关总署“56号文”生效,将未经备案的私人海外代购将被定为非法,仍有不少代购继续选择冒险。

另外,代购商品质量和维权都缺乏保障。以个人邮递等方式入境的产品未经质检部门检验,导致质量无法保障。代购商品多数情况下真假难辨,海外代购市场极易演化为假冒大牌的泛滥之地。

相关律师认为,《新电商法》释放了一个信号:提高代购准入门槛,杜绝个人代购行为,代购行业将留给规模较大的电商。

刘女士在美国做代购已经两年多,她说,到时候如果《新电商法》执行严格,代购必须持有美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她两边都要注册、两边所有商品都要报关交税,这样一来根本挣不到什么钱,而且在流程更加复杂繁琐。她认识的代购们都在观望,跟她一样的小代购们到时候很可能就不做了,但大代购会想办法。另外,《新电商法》把代购中的主力军留学生直接挡在了门外--留学生身份无法申请美国的营业执照。

刘女士对《新电商法》带来的结果表示比较无奈。刘女士丈夫在美国某大学教书,而她自己因为语言问题没有去外面工作,一边在家带孩子,一边做代购,原本可以带来一些收入。现在这份收入快没有,她不得不开始考虑重新学习英语,进入职场,她预感这个转变的过程会有些吃力。(时间财经 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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