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新规整改期满岁之际:债市交易自查、直检来袭

作者:李维    来源:腾讯    发布:2019-01-15 09:13:18    浏览:1420

51金融圈

证监会要求各券商自查债券交易规则落实情况;同时将在9月左右启动直接检查。

继不同市场间的债市交易规则统一后,更多监管动作随之而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债券交易人士处独家获悉,证监会机构部日前已要求,各家券商应当结合下发的债券交易规则落实情况,对照自查整改;同时还将在9月左右启动对债券交易规范情况的直接检查。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券商债券交易人士透露,监管层此次对机构启动自查整改要求和检查,原因在于债市交易新政给予机构一年的整改期即将到期。

记者同时了解到,针对检查情况,机构部将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和处理。

上述人士表示,2017年底新规落地后,部分机构落实存在理解不准确、公司不重视、落实不及时等情形,此轮自查、检查无疑也将成为强化债市监管的延续。

6月底前完成“监管曾要求券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在7月底前由对口证监局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总到机构部。”1月13日,前述接近机构部人士透露。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监管层针对债市交易的检查要求始于一年多前的债市交易新规。

2017年底,一行两会(彼时的一行三会)联合下发《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随后,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一方面对机构的债券表外代持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则对机构的债券交易风控机制、岗位管理提出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在通知下发即日起一年内完成自查整改。

“其实是检查机构对新规一年整改期度过后的落实情况。”前述接近机构部人士透露,“针对报送情况,机构部还将在9月份左右,对行业的债券交易合规情况进行直接检查。”

北京一家中字头大型券商债券交易人士透露,“这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整改合规,让券商、基金满足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问题,监管还将以情况通报等形式在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性质、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另据记者获悉,债券交易监管的数字化也被提上日程。例如,各家券商日前被要求在1月15日前将交易数据按新规要求如实填写,并通过CISP系统报送至机构部和中证协。而针对报送情况,机构部也将予以核查。

“监管说这个信息也要认真、如实填写,否则会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漏报、错报、瞒报,发现一起,从重处理一起。”一位接近中证协人士透露。

剑指多项问题

前述接近机构部人士表示,此次针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直检的另一原因,也和此前新规实施过程中,检查发现情况不太理想有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债券新规落地后,监管层已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认识不准确、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及时等问题。

例如302号文和《通知》均要求,机构代持规模必须回表,并有规定“因表外业务入表造成业务规模、杠杆、集中度等不达标的,一年内予以豁免,但不得继续扩大规模”。

然而,仍有机构在整改期照做不误。“但很多公司认为这一年还是可以‘为所欲为’的,甚至有公司在新规发布后还在新增表外代持,情节十分恶劣。”前述机构部人士称。

“2018年市场不好,券商业绩受到了影响,有些券商为了利润,选择延缓一些兑付出问题债券代持的回表。”北京一家中型券商自营人士表示,“但这显然违反监管规定,并将对其来年业绩造成影响。”

与此同时,也存在有机构在系统建设工作上并不积极的情况。

“新规主要考虑到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整改周期较长,才给了一年时间。”前述接近机构部人士称,“现在一年到了,很多券商还没有行动,建议马上落实,不要临时抱佛脚,后悔莫及。”

另据记者获悉,部分机构在采取相关制度调整时也着实遭遇阻力。

“一方面有的机构不重视,积极性不高。”前述券商自营人士透露,“但也有券商存在内部岗位调整、系统建设存在受困于自身实力、利益障碍的情形,这些问题的解决也需要时间。”

此外,部分机构债券交易的合规问题还表现在轻视监管处罚力度上。例如有机构误认为,按以往债券市场规范方式,其违规行为可能仅仅是“罚酒三杯”。

“有公司认为按照以往债券市场规范管理,最后可能仅仅是罚款。”前述接近机构部人士也强调,“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甚至停业务,相关负责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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