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2018年6月共出现63家问题P2P平台,7月上旬,问题平台已有23家。这是2016年8月出台《P2P网络借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22个月来最大规模的单月问题平台集中爆发,更令人担忧的是,整个行业正受到恐慌情绪影响。
另据融360监测数据显示,7月7日至7月13日网贷行业成交量为405.17亿元,较前周环比回升下降5.90%,当周资金净流出额高达40.47亿元,其中14家平台资金净流出额均超过亿元。
这也意味着,一度十分风靡的P2P平台,现在已经到了谁见谁害怕的地步。而频繁出现的P2P平台跑路问题,也让风险隐患不断显露。因此,也让人不禁想起了复星国际董事长郭广昌曾经说过的一番话,他表示,“我从来不看好P2P,我不是说所有的,但基本都是骗局。一个金融企业的核心就是风险定价能力,无论用大数据也好,用产业经验也好,用你的产业链上下端资源也好,离开这种风险定价能力,其它在做的基本都是耍流氓。”
透过郭广昌的这段话,笔者认为,至少有两点是不能忽视的。一是不是所有的P2P都是骗局,而是基本上;二是抗风险能力是衡量P2P平台是不是骗局的关键。否则,就是耍流氓。
从前者来说,郭广昌说P2P基本都是骗局,是得到实践证明的,也是基本反映现实的。实际情况也是,能够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能够充分评估自身风险定价能力、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P2P平台并不多。正是因为不多,才会导致问题不断、风险不断、跑路不断、P2P的案件不断。从这个角度来讲,郭广昌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是值得有关方面重视的。
从后者来说,无论是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抑或与钱打交道的机构,风险能力(包括抗风险能力、风险定价能力、风险防御能力、风险化解能力等)都是衡量企业是否案例、是否可靠、是否应当支持和鼓励的关键。如果连风险能力都不具备、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这样的公司,必然会带来问题,会造成极差的社会影响。P2P所以广为诟病,就是因为具备风险能力的实在少得可怜,甚至可以用手指来数。更重要的,多数P2P平台,还脱离了相关法规的约束,业务范围完全脱轨。在这样的情况下,说它们是骗局,一点也不为过。如果严格按照相关的金融法规,甚至可以这样说,多数P2P平台的投资者,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影响比较大的、后果比较严重的,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也意味着,今后在金融创新和业务创新过程中,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和面目出现,只要开展金融方面的业务,只要与钱打交道,就应当对其风险能力进行评估。达不到抗风险能力条件的,要坚决禁止,切忌为了一时之需,盲目发展,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尤其是严重的不良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