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108条”全国统一标准出炉

作者:匿名    来源:新快报    发布:2018-08-24 10:00:33    浏览:1498

51金融圈

近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问题清单》),共计108条。本次合规检查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这预示着新一轮全国范围内的P2P合规检查正式开启。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这是继银监会“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后出台的网贷行业又一个全面的全国统一的监管细则,可防止地区标准不一带来的监管套利。

根据《通知》内容,备案制维持不变,并且对平台实现全面覆盖,《通知》明确要求,对纳入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名单的所有平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基本不变。” 菜鸟理财CEO洪佳彪对新快报记者表示,《通知》中重点强调的十个方面,与“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规定的P2P平台的业务红线保持一致。

不过,检查方式有所变化。洪佳彪表示,除了以往要求的机构自查和行政检查之外,增加了行业协会的自律检查,新的检查路径为P2P平台自查——行业协会自律检查——监管部门行政核查。其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中互金”)负责对其所有会员实施检查,各地监管部门指定一家地方性互联网金融协会(或相关机构)对辖内所有平台实施检查,两类检查分别独立进行。这意味中互金的成员必须接受中互金和地方协会的两次检查。

方颂表示,各地协会开展合规检查工作,仍需进一步明确,首先是上下级的工作机制。“各地协会在工作中遇到一些技术性的问题需请示上一级,是请示各地整治办,还是请示中国互金协会。”他表示,尤其是目前各地协会还不是中国互金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的情况下。

他还表示,“以目前各地协会的人员配置,要在今年剩下的4个月完成全部的检查工作,面临着人手严重匮乏的现实问题。政府有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层层把关,还有大量监督机构,工作汇报与监督机制成熟完善,相对而言协会建设非常薄弱,如何保证检查质量,也是需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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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的十个方面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

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10.是否以诱导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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