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西湖”发布通告称,5月16日,警方对杭州浙优民间资本理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浙优理财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及浙江和存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
经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查明,自2013年7月至2018年4月,浙优理财公司通过旗下“一城贷”平台、“城城理财”平台等网络媒介,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布“优资汇”、“贸利通”、“车丰享”、“惠消费”4个项目相关理财标的,以年化收益率8.8%至13.5%的高额利润为诱饵吸收存款,大部分资金转入浙江和存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银行账户支配使用,小部分资金转入车商进行车贷业务。
据了解,该案已根据法定程序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浙优理财公司、浙江和存集团的资金去向进行专项审计,配合警方及时、有效的查清资金去向,争取最大化追赃挽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表示,将依法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提示相关投资人尽快向警方报案,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配合警方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据北京商报此前报道,2018年4月11日,警方已对浙优理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对傅某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