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办出手:P2P平台尽快报送老赖信息!

作者:匿名    来源:钱道网官方    发布:2018-08-13 13:14:18    浏览:1971

51金融圈

8月8日,网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称,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

通知指出,为严厉打击P2P平台借款人的恶意废债行为,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上报的信息应于8月9日(周四)12时前反馈。

附文件全文:

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为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废债行为,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相关表格见附件)。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上述信息请于8月9日(周四)12时前反馈。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代章)

2018年8月8日

恶意逃废债将入征信 借款人的金融素养待提升

近日P2P专项整治新9项要求发布。其中,第5条的表述是“借本次风险事件进行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将‘严厉打击’,并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

网贷行业发展十余年,恶意逃废债可能说是网贷行业长期的恶疾,并不是一个新现象,但从来未像这轮爆雷潮来得集中和猛烈。很多平台在逾期公告中表示,借款人恶意逾期造成回款困难。

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表示,最近发生的逃废债现象,彰显出很多融资人的金融素养“让人很错愕”。郭大刚表示,现在大部分机构都在做投资者金融素养的教育培训等类似的工作,但是,这是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的。实际上,更应该关注融资人的金融素养。

他解释说,不管是投资人还是融资人,都应该纳入到一个更广泛的范畴里,即都是金融消费者。金融消费者是包括两端的,就是直融的资产端和直融的负债端。投资人更多是从行业的负债端讲来的,但我讲的金融消费者素养,更要关注另一方面,就是融资人的金融素养。“从这次中小微机构的债权坏账率提升来看,我个人认为,融资人的金融素养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最近所谓的逃废债现象就彰显出很多人的金融素养‘让人很错愕’。”他表示。郭大刚说,投资者素养的提高是个长期的工作,在这个阶段,还有不少机构站出来,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这是很好的行为。在网贷爆雷下,意识到“信心比黄金更重要”的P2P们,正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来稳定和挽回投资人信心。

对于失信的惩罚措施会越来越严厉

报送老赖名单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真正纳入到各个征信系统。同时尽快形成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老赖失信成本。随着接入的机构越来越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老赖无处遁形。

早在2017年8月,最高法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严惩被执行人失信行为,要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实现长效治理。

各大互金协会、监管部门也在与会员单位商量并制定各种处罚措施。随着信用社会的发展,监管部门对于老赖的处罚措施越来越大,未来老赖乘坐地铁、公交,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购物,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使用,数字电视观看等方面都可能受到更严格的惩戒。特殊时期,网贷平台鼓励借款人提前还款,而心存侥幸、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最终将走向穷途末路。来源:网贷之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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