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落地:十问题看懂“大而不能倒”

作者:匿名    来源:腾讯    发布:2018-11-28 09:39:03    浏览:1383

51金融圈

刚刚,“一行两会”共同印发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是完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重要一步,是非常重要的补齐短板的工作。

我们为什么要出台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监管者认识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为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危机后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已就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了相关制度安排。

从中国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部分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因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高而居于金融体系核心,对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政策导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补齐监管短板,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指导意见》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范围,规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流程和总体方法,合理认定对金融体系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

主要通过哪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一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审慎监管措施,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

另一方面,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推动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开展可处置性评估,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关于《指导意见》的细节,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随后作出了解答:

一、什么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指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

二、哪些机构属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系统重要性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银行业机构”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业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法人机构;“保险业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保险业务的法人机构。

三、《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一是科学评估,合理认定对金融体系稳健性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

二是加强监管,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

三是建立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

四、相关部门如何分工落实监管?

主要涉及到几个部门:金融委、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等。

金融委——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证监会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的数据收集、得分计算和名单报送,依法实施微观审慎监管。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财政部等其他相关单位——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

金融委成员单位之间要切实加强关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因相关部门未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或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金融风险,金融委办公室按程序牵头启动监管问责。

五、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与识别的流程和方法是怎样的?

首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划定参评机构范围,确定评估指标。其中,对参评机构范围规定了资产占比和机构数量两套可选标准;一级评估指标包括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资产变现等。

其次,在评估过程中,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制作数据模板,进行数据收集,计算参评机构系统重要性得分,向金融委办公室报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

第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可根据其他定量或定性辅助信息,提出将系统重要性得分低于阈值的金融机构加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的监管判断建议,与初始名单一并提交金融委办公室。

第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经金融委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布。金融委每三年对上述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审议并进行必要调整与完善。

六、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了哪些特别监管要求?

第一,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其中,附加资本采用连续法计算,使得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附加资本要求与其自身的系统重要性程度相适应。

第二,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人民银行还可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着力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从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加强监管,以促其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

七、相关部门如何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

银保监会、证监会——依法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日常微观审慎监管。

财政部——按规定对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开发性、政策性业务进行监管。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定期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视情对其提出额外的监管要求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人民银行——基于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判断,可建议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威胁金融稳定的,人民银行可向该机构直接作出风险提示。必要时,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经营策略和组织架构提出调整建议,并推进有效实施,以降低其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八、要求建立特别处置机制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是妥善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的关键。

《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牵头银保监会、证监会及财政部等其他相关单位组建危机管理小组,负责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别处置机制,推动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开展可处置性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经批准,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风险处置工作小组,进行应对和处置。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问题机构处置原则和处置资金使用顺序,以确保处置过程中明晰处置责任,既要守住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又要依法合规,防范道德风险。

九、将对我国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市场运行构成什么影响?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内在要求,符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有助于填补监管空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指导意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方法进行了合理界定,影响的金融机构数量较为有限。虽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应当满足更为严格的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因此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但从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所处地位来看,理应受到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一致的监管。

同时,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将考虑我国金融机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监管要求与过渡期安排,避免短期内对金融机构造成冲击。

长远看,《指导意见》有助于督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有利于金融业健康发展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十、具体如何实施?

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启动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逐步出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和附加监管要求。


如果你要找金融公司职位或者招聘金融人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直接站内联系我们。51金融圈网站有百万金融人才简历和上万家金融公司合作,更有专业的猎头服务和金融薪酬报告,心动不如行动,还不赶快联系我们!
51金融圈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