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全面破除就业和社保壁垒
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文件要求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重要的是,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让人才流动更加顺畅。
严禁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文件严格规范各地区执法行为,明确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同时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
推进资本市场统一化
在金融领域,文件提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要求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同时鼓励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
严禁设置市场准入壁垒
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商品和服务。同时禁止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文件要求不得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等,不得设置与项目不相匹配的条件排斥投标者。
建立问题整改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实,相关部门将建立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