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称反垄断不会吓退外资:有百利无一害
-无论企业性质如何,只要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涉嫌或存在垄断行为,就会受到反垄断调查甚至处罚。反垄断不存在例外,也不存在“排外”
继4家宝马经销商领到汽车行业反垄断案首张罚单后,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因操纵产品供应价格,被我国有关部门处以12.35亿元罚款。不仅是汽车行业,连日来,有关部门对微软、埃森哲、高通等外资企业密集展开反垄断调查。对此,不少人纷纷点赞,但也有疑问:近来反垄断调查将矛头对准在华跨国企业,是不是区别对待、内外有别?
发布于:2014-08-25
| 作者:佚名
| 热度: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