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业首次迎来统一监管标准 新规对银行影响几何?

作者:匿名    来源:新京报    发布:2017-11-20 15:44:14    浏览:1247

51金融圈

酝酿多时的资管统一监管标准出台。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部分资管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进行了规范,这意味着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迈出一大步,我国资管行业首次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

 

同时,指导意见还将设置过渡期,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即实行“资产到期”。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打破刚兑: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对于外界最关注的资管计划刚性兑付问题,指导意见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在通道业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平等准入、给予公平待遇,不得根据金融机构类型设置市场准入障碍。对于抑制嵌套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资管产品仅可投资一层资管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等。在负债杠杆方面,指导意见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分别设定140%和200%的上限,分级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为140%等。

 

行业诸多问题推动资管新规出台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

 

但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资管业务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产品多层嵌套导致风险隐患、影子银行面临监管不足、刚性兑付使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部分非金融机构无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等。这些问题在指导意见中都被“点名”。

 

上述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将给金融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比如,2015年通过银行渠道进入股市的资金就高达1.5万亿元,催生了杠杆牛,也为股市巨震埋下伏笔。

 

此外,资管产品进入债券市场,催生2015年-2016年的债券牛市,从业人员为了个人私利,盲目扩大杠杆,2016年国海证券债券代持事件,就反映了背后的风险。

 

进入大资管统一监管时代

部分资管业务存在不少问题,迫切要求大资管统一监管的出台。

 

今年初,有媒体爆出监管层酝酿大资管统一管理。两会时,大资管统一监管得到官方认可。

 

今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谈到过大资管统一监管。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易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大资管统一监管标准的政策正在研究之中。在此之前证监会、银监会及保监会对此也均有所表态。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一直在紧锣密鼓制定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整个资管业务有共同的规律,统一的监管规则非常有必要。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则表示,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三会正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规制。银监会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则表示,一行三会和有关机构制定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办法,这是中国金融市场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大事,证监会正积极配合。

 

此番指导意见出台,意味着资管行业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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