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过强化管理、数据清核后,保险中介市场迎来新发展节点。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向各保险中介公司下发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并要求公司在6月11日前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三类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中介集团的许可、股东资质、股东条件、拟任高管等条件进行了明确。
依据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对保险中介业务、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备案。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时,应带有保险代理字样。准入上,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并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实施托管,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兼业经营上,征求意见稿也做出了规定,特别是对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申请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参照本办法商业银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除同一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之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外,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代理保险公司家数可以多于一家。
保险经纪机构,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并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实施托管,全国性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区域性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在保险经纪集团(控股)公司设立上,除其它要求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了: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的条件。
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具备列条件上,征求意见稿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不受此项限制;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40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50家,保险经纪公司499家,已备案保险公估公司353家,个人保险代理人871万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代理网点22万余家。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先后下发《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系列文件,严监管之后,保险中介行业下一步将如何发展?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下放区域性中介机构审批事权,进一步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巡视员施强曾公开透露监管方向。